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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关闭未备案网站的通知

作者:Qianmi 浏览: 发布时间:09/12/05

为了贯彻国务院令第292号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和工信部令第33号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 规定。我公司即日起将关闭所有在我公司接入而未备案的网站。

郑重声明:
1. 虚拟主机、VPS、专享主机、自助建站客户:空间上绑定的所有域名都需备案,未备案的域名和网站我司将即日起关闭。

2. 主机托管以及机柜租用用户:服务器上所有网站都需备案,未备案的网站请用户自行关闭,如发现有未备案的网站我们将停止接入。

注:请未备案的客户尽快完成备案,取得备案号之后请与我司客服联系及时为您开通

客户请拨打:015977332275 客服QQ:81332573
 

以下信息为您提供备案参考:

  1. 信息产业部ICP/IP地址信息备案管理网站
  2. 《备案信息填报真实性和规范性的有关要求》
  3. 工信部ICP信息备案流程图
  4. 检查域名是否有备案号(点击左侧菜单的【备案信息查询】的【公共信息查询】)
  5. 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(国务院292号令)
  6. 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(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)
  7. 各省(市)通信管理局备案工作联系电话

千米网络
2009年12月05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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